6月7日,昆明市统计局昆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昆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全文如下:
昆明市统计局
昆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4号)要求,我国以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增加人,增长31.53%,年平均增长2.78%。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1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3人减少0.32人。
三、地区分布
14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万人的县(市)区有2个,在50万人至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6个,少于30万人的县(市)区有3个。
城市功能核心区[4]常住人口为人,占63.16%;城市功能拓展区常住人口为人,占23.83%;城市生态涵养区常住人口为1364人,占13.01%。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占51.16%;女性人口为人,占48.84%。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6下降为.74。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人,占14.98%;15-59岁人口为人,占70.62%;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4.4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0.49%。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0.5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1.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3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12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到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到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减少到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减少到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人,文盲率[5]由3.95%下降为2.49%,下降1.46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6]的人口为人,占79.6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人,占20.33%。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67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市功能核心区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包括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态涵养区包括东川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0-15岁人口为人,16-59岁人口为人。
来源昆明市统计局
责编王利绚
校对郭毅
编审赵梅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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