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司法厅、昆明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富民县司法局以过程监督为切入口,于年5月起开展常态化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5月10日,富民县司法局安排工作人员在富民县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的3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旁听。旁听人员重点从法律援助律师在诉讼中的形象、礼仪、表达、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发问)、法庭辩论、庭审纪律等方面进行评议,记录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亮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评分表》,以供案件办结后综合评议。庭审后,工作人员针对个案庭审情况与办案律师进行反馈沟通。
下一步,富民县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活动,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督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助力平安富民、法治富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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