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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文献征集公告北京丰台官方发布

为满足读者对文献种类多样性的需求,丰台区图书馆将持续征集、充实、丰富地方文献、花卉文献和戏曲文献的种类、内容,进一步建立起长期性、延续性、系统性的文献馆藏,现面向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地方文献、花卉文献、戏曲文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一)地方史志:各单位编撰或绘制的、公开出版发行的出版物或内部出版物,包括区志、史志、镇志、村志、部门行业志、党史、年鉴、地图、画册、图像、地名录、文史资料、年报、资料汇编等图书、期刊、报纸和音像、电子制品等机读型出版物。(二)人士著述:包括原籍丰台或曾在丰台任职、居住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著述、声像资料、生平传记、手稿等,不限影印资料。(三)地方资料:丰台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及个人编撰或绘制涉及本地内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出版物和资料。如:①大项活动资料汇编、成果展示,永定河、南中轴、长辛店等相关资料正式出版和内部发行的图书、报纸、杂志等;②本地区历代著名人物的传记、年谱、年表、照片、手迹以及有关本地民风、民俗、纪念研究文字等相关资料,不限影印资料。(四)戏曲文献:丰台区各戏曲院校、社会团体、个人等收集、编撰涉及戏曲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出版物和资料。(五)花卉文献:丰台区街镇、社会团体、个人等收集、编撰涉及花卉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出版物和资料。(六)非图书资料:反映丰台区各时期的各种图片、实物、音像制品等非图书资料。二、征集类型(一)印刷型出版物;(二)非书型的视听资料、机读资料、缩微资料等。三、征集办法本次征集采取无偿的形式进行,对于征集到的文献,丰台区图书馆将统一入藏到文献库,为读者提供服务,涉及保密的文献资料,按保密规定执行。(一)收藏单位区图书馆承担我区文献资料的征集职能,也是我区文献资料的收藏单位。(二)征集数量每种类型的文献资料(时间不限)原则上呈缴2册(套),特殊资料除外。(三)征集时间区图书馆实行长期征集,委办局、街镇或个人定期呈缴,并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四)呈缴登记单位或个人呈缴文献时,由丰台区图书馆统一办理呈缴登记。鼓励社会、个人积极呈缴文献资料,个人所有的文献资料可直接呈缴给丰台区图书馆或预约工作人员上门接收。四、此公告长期有效五、联系方式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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