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大营街道主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为规范大营集镇主要道路车辆停放秩序,加强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利用市场化杠杆合理配置车辆停放资源,提升有限停车资源的使用效率、效益,满足来往客商及周边群众的车辆停放需求,有效缓解集镇停车资源供需矛盾和交通压力,保障集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一步改善集镇人居环境和市容形象,加快集镇与县城主城区融合发展步伐,提升集镇服务功能品位,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及城市道路车辆临时泊位收费的相关要求,根据《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富民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规定》《富民县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由产权单位富民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报备计时收费标准,委托昆明景营商贸有限公司对大营街道主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经营管理项目面向社会招标。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富民县大营街道主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经营管理项目。
(二)预算金额:按每个车位每天不低于3元即总价8万元/年起拍。
(三)服务期限:1年(即一年一竞标)。
(四)收费区域:大营街(东起营华路、西至地质队)和营兴路(南至昆禄公路、北至大营农贸市场十字路口)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分别为大营街58个停车泊位,营兴路15个停车泊位,共计73个标准停车泊位。
(五)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执行《富民县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富发改〔〕号)相关规定,计时收费时间段为7:00—22:00共计15小时。以小时为计时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费标准为首小时3元,首小时后,若停车超过1小时的按每小时1元计时收费,全收费管理时段最高不超过10元。
二、招标原则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项目预算为基准,价高者得。
三、招标方式和经营资质要求(一)招标方式
由中标人对大营街、营兴路规划、设置的73个临时停车泊位进行经营管理,在资产权属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由中标人经营和管理1年(期满后重新竞标),并依法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二)资质要求
1、具备规范化组织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运营管理条件及能力的法人(企业)、自然人(个人)。
2、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核发的《营业执照》。
3、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拥有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或中标后采购相应的停车收费管理系统、Android系统蓝牙打印机及收费管理人员。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企业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及经营要求(一)富民县大营街道主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经营管理项目采取“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中标人不得在承包期内将经营管理权转包,如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二)中标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富民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规定》《富民县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服务计时收费执行富民县主城核心区(即一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时间和计价标准。
(三)投标人在报名时收取元报名费,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者元报名费或从合同中标价中扣除,未中标者退还元报名费。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五)凡有意参与竞标者,请于年6月6日早9时至6月25日早9时到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街40号昆明景营商贸有限公司报名。
(六)中标后,中标人必须依法经营,服从发包人的监督管理,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合同期届满后,根据管理考核情况进行退还)。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一)开标时间:
年6月26日9时。
(二)开标地点:
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街40号昆明景营商贸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昆明景营商贸有限公司,联系人:诸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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