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云南省、昆明市验收考评组及互观互检组一行到富民县,就富民县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进行省市初验及互观互检。经初验考评组检查,同意富民通过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验收。在实地调研当日,省、市验收考评组、互观互检组参加了富民县民族团结广场的建成揭牌、富民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开馆的揭牌仪式,并参观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随医院、县人武部、清河村、大营派出所、县委党校、罗免镇等1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分别就进旅游景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医院等“十进”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深入考察了富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市级初验汇报反馈会上,富民县委书记王秀江介绍,面对新时期民族团结工作的新目标和新要求,近年来,富民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富民县多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及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实际,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作为引领和推动富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牵引和重要抓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出发点、落脚点。以创建活动“十融入十共荣”“十进示范”为载体,以“十抓举措”为抓手,始终保持高站位谋划、高起点推动、高质量发展,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会上,王秀江简要汇报了富民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王秀江表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富民县将继续唱响“同心筑梦、融荣富民”主旋律,持续构建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合力推进“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新的业绩。验收组通过现场考察、座谈交流、个别访谈、创建绩效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富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了解后,省、市级验收组一致同意富民县通过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验收。此次省市验收组由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昆明市民族宗教委、市人大民宗委、市政协民宗委、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专家组成。同时还组织了五华、富民、嵩明、宜良等县(市)区民族宗教局相关负责人组成互观互检组,对富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互观互检活动。作者: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高燕冯琴审核:杨燕明责编:王斌美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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