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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富民县人民法院诉前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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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富民法院富民县人民法院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阶段,为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富民法院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与富民县司法局通力合作,在本院建立富民县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在款庄派出法庭建立富民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站,以促进全县诉前委派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5月14日,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召开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推进会,正式成立富民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与诉前委派调解服务站。在会议上,县法院副院长叶宇向参会人员宣读了《关于聘任沈红林等十一名同志为富民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特邀调解员的决定》,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志宏、副局长段萍等各位领导为全体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在交流发言中,叶宇对诉前委派服务中心、诉前委派服务站成立的背景、意义进行了介绍,并强调了不适宜诉前委派调解的案件情形,案件处理过程中调解员应当把握好角色转换,做到居中调解,在案件审查中严格核实当事人身份,查清案件事实,理顺法律关系,做好案件甄别,避免虚假诉讼案件产生。同时他对委派调解提出要求:成立诉前委派调解中心与诉前委派调解中心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必须狠抓落实,不可只停留于会议上,在后续工作中,立案庭与快审团队应立足自身本职工作,有序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

会后,富民法院与司法局相关领导共同参与“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挂牌仪式。

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与诉前委派调解服务站的成立为全县广大群众在调解与诉讼之间架起成本惠民的矛盾纠纷化解通道,对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富民法院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开拓委托调解工作的新局面,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原标题:《富民县人民法院诉前委派服务中心、诉前委派服务站今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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