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疾控发[]8号)、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卫[]61号)文件要求,全市务必于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关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及时完成服务对象接种档案及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昆明市各级疾控中心原来共设立9个预防接种门诊,截止至年1月1日,昆明市各级疾控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均已按规定全部关停,并将预防接种相关工作进行了移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晋宁区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不再进行预防接种服务,原在晋宁区疾控中心门诊进行预防接种的人群可到晋宁区辖区内的其他接种单位继续登记接种;需接种狂犬疫苗的人群,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进行登记接种。
二、原富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原宜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原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原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不再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停止所有免疫规划疫苗(即国家免疫规划的儿童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含狂犬疫苗、宫颈癌疫苗等)的接种工作。以上几个疾控中心门诊原址均不再进行预防接种服务。
原在富民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的人群可到富民县永定卫生院继续进行疫苗接种;原在宜良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的人群可到宜良县妇幼保健中心继续进行疫苗接种;原在嵩明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的人群可到嵩明县嵩阳卫生院继续进行疫苗接种;原在昆明市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的人群可到西山区金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进行疫苗接种。需接种狂犬疫苗的人群,可到各辖区指定的犬伤门诊进行伤口处置和狂犬疫苗接种。
三、原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原石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原禄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原寻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不再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停止所有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含狂犬疫苗、宫颈癌疫苗等)的接种工作。以上几个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工作移交管理后,原址继续进行预防接种服务。
原在东川区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的人医院预防接种门诊(原东川区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继续进行疫苗接种;原在石林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的人群可到鹿阜卫生院接种门诊(原石林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继续进行疫苗接种;原在禄劝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的人群可到屏山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原禄劝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继续进行疫苗接种;原在寻甸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的人群可到仁德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月华路综合门诊部(原寻甸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继续进行疫苗接种。需接种狂犬疫苗的人群,可到各辖区指定的犬伤门诊进行伤口处置和狂犬疫苗接种。
特此公告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月14日
昆明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关停情况
来源: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周婷
审核:杨艳
终审: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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