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富民县地处昆明市西北部,县内有彝族、苗族、回族和白族等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16.51%。近年来,富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文化建设发展工作,大力宣传优秀传统民族文化,搭建民族文化交流平台,创新民族文化拓展模式,汇聚民族文化建设人才,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筑牢民族文化发展根基,同心共筑共有精神家园。
为抓好民族文化传承,富民建立健全民族文化保护机制,在全面普查彝族、苗族语言文字、歌舞、传统医药医术、民俗礼仪等文化载体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了“富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过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
在抓好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中。富民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积极开展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目前,已有苗族芦笙舞、苗族服饰、节庆习俗等13个项目被列入昆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富民县还成立了永定街道清水河彝族文化、罗免镇麻地彝族山歌小调传承中心,着力培养乡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传承人;定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组建了民族文艺表演队,系统整理出版《红昭和饶觉席那》(苗族口传古歌)和《红昭和饶觉席那(古歌曲谱)》苗文、汉语版单行本;收集整理苗族私塾文史资料1套、私塾原始场景恢复1套和修建1个私塾文史资料陈列室;整理出版《富民彝族山歌小调选集》。
为抓好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富民建成7个乡镇(街道)文化站,75个村级文化室,75个农家书屋,1个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6个镇(街道)服务点、61个村级服务点。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街道)、村级文化室已实现了全免费向群众开放。
富民县还结合民族传统文化特有属性,科学开发利用民族文化。通过打造苗族“花山节”、组织小水井苗族农民合唱团参加省内外各类演出,配合省委宣传部拍摄制作微电影《小水井》,全方位宣传推介以小水井为代表的苗族文化,将最能体现清河彝族同胞的“板凳龙”“打荞舞”等民族民俗文化和清河村乡贤名士事迹进行了收集整理,并建成了民族民俗文化陈列室,对清河彝族文化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传承和宣传作用。(富民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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