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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以严查酒驾醉驾小切口撬动纪律作风

“万万没想到酒后开车丢了党员身份,砸了手中饭碗,我现在后悔莫及……”

“这是我第一次犯错误,作为党员干部,我没有作好表率,给组织添了麻烦……”

“因为我纪法观念淡薄,醉驾被开除党籍,也给儿子造成不良影响,导致他学习成绩急速下降……”

这是近期富民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因醉酒驾车被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后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审理谈话时的一幕幕。

自年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加强与组织人事、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健全线索流转机制,聚焦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以“零容忍”“出重拳”的态度打击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

“在会上通报的案例中,因醉驾被开除党籍的是我们村的老党员了,这种身边的‘活’的反面教材,给我重重地敲了一记警钟,我将引以为戒,时刻保持警醒。”赤鹫镇纪委在法定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前,组织开展了酒驾醉驾专题宣传教育会,咀咪哩村党总支书记感慨颇深,表示坚决不碰高压线,不踩红线,不越底线。

富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严肃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不断加大执纪执法监督问责力度。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作风转变。通过通报曝光酒驾醉驾行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提醒谈话教育、组织学习作风建设要求及法律法规等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深刻认识酒驾醉驾对社会、对家庭、对自身的严重危害,从而进一步提高其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酒驾醉驾绝非个人生活小节问题,更是作风问题、形象问题、纪法问题、为民宗旨问题。要以严查酒驾醉驾‘小切口’撬动纪律作风‘大纠治’,促进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说,持续将党员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及“八小时之外”列入日常监督重点,巩固深化治理成果,推进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常态化。

此外,将对党员干部酒驾“高发病、“节日病”精准施治。实践“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酒驾醉驾问题,也深挖细查其背后是否存在“车轮上的腐败”、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惩治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全方位、多渠道公开通报曝光,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去年来,全县共立案查处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24件24人,给予党纪处分20人,政务处分4人,其中:开除党籍10人,开除公职2人,“双开”1人。通报曝光11起19人,开展各类警示教育50余场次。

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责编:杨芮

编审:郑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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