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森林公安局通报3起因扫墓祭祖焚香烧纸引发森林火情的案例。
据悉,自年12月1日进入火险期以来,昆明全市以晴朗天气为主,气温持续增高,大风天气频繁,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
据统计,在近期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查办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中,烧秸秆、杂草等农事用火占70.2%、焚烧纸钱占10.6%、吸烟占8.5%、焚烧垃圾占2.2%、其他违规野外用火占8.5%。3起案例中的当事人因野外违规用火的行为受到法律的惩处后,表示非常后悔,今后一定改变观念,文明祭祀。
清明将至,森林公安呼吁广大市民:向先人寄托哀思的同时,切不可忽视消防安全。因祭扫燃放鞭炮、烧纸钱、燃香烛而引发森林火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损失,也给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造成很大的损害。
案例一处罚:罚款元
3月26日15时55分,石林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石林县慈门村附近发生火情,请森林公安前往调查。经查,当地村民赵某某在石林县三板桥村“三七地”(地名)扫墓祭祀时烧纸引发森林火情。
目前,石林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赵某某处行政罚款元。
案例二处罚:罚款元
3月25日15时,富民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本县永定小西山后面发生山火,请迅速查处。处警民警现场勘察时发现一处坟墓边有大量燃烧过的香灰和纸钱。
经核查,夏某当天上坟祭祀时用打火机点燃香烛、纸钱,后随风飞舞的火星点燃了附近的枯草引发火情。发现着火后,夏某立即开始扑火,可火势却没有被控制住,其随即报警。
目前,富民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夏某进行行政罚款元。
案例三处罚:被移送起诉
3月2日12时53分,嵩明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嵩明县牛栏江镇老猴街村后发生火情。经查,当地村民陈某某和何某某当天到牛栏江镇老猴街村委会山上“月亮顶”(地名)上坟祭祀,在烧纸钱过程中,纸灰扩散引发山火。
目前,嵩明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何某某移送起诉。
来源:掌上春城
编辑:陈媛媛审核: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