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
云南省司法厅发布了
《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工作部署,结合云南省实际,云南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历年命名的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逐一复核。经审定,拟向司法部建议保留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陡坡社区等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建议撤销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镇坝保村等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拟保留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新闻里社区等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拟撤销玉溪市峨山县化念镇党宽村等3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现予以公示(各类名单附后)。
公示期从年9月18日至9月28日,对所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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