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
国家能源局公布了
全国整县(市、区)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云南省28个县(市、区)入选
其中
我州蒙自市、建水县、河口县在列
网页截图
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云南省)
宜良县、富民县、石林县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沾益区、麒麟区
楚雄市、禄丰市、双柏县
鹤庆县、祥云县、弥渡县
文山市、砚山县、丘北县
蒙自市、建水县、河口县
隆阳区、施甸县
泸水市
红塔区
昭阳区
华坪县
镇沅县
耿马县
芒市
景洪市
光伏电站
光伏发电项目
试点工作将如何开展
有哪些建设要求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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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提出:
国家能源局将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测,按季度公布相关信息。
国家能源局将于每年一季度对上年度各试点地区的开发进度、新能源消纳利用、模式创新以及合规情况等进行评估并予公布。
年底前,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通知》要求的,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
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非试点县(市、区)按既有相关规定继续开展各类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各地电网企业要在电网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配合做好省级电力规划和试点县建设方案,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县(市、区)电网规划,加强县(市、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规范开发建设市场秩序,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要及时处理和纠正;要通过制定示范合同文本等方式,切实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对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之机,以各种名目损害农民利益的,要严肃查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名单。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试点地区政策执行、开发进度及电网接入、并网消纳情况的监管,确保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规范开展。
光伏电站(卢维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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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国家能源局网站、新华网、云南网
责编:张哲心吴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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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级试点!我州这3县市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