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祖本是传统习俗,但祭扫也应文明进行。因不文明祭扫引发山火,不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需承担法律后果。
日前,黄梅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失火罪案,被告人陈某因清明祭祖引发森林火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年4月2日,被告人陈某在杉木乡王寨村后背山上祭祖烧纸钱时,不慎引燃坟边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58亩,其中51亩为有林地,7亩为疏林地。案发后,陈某积极与损失方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其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在祭祖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过失造成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主动与损失方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情况,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条链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官提醒:清明节祭奠、缅怀先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但要通过绿色、环保、安全的方式追思缅怀,让文明祭扫成为社会新风尚,杜绝因祭扫引发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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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黄冈普法
编辑:胡文娟
编审:汪莎
终审:郭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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