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至年12月,同济堂在未经过审议程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通过团风县鑫旺药业有限公司、武汉日月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计向控股股东同济堂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5.92亿元(其中募集专户资金1.35亿元),截至年6月30日已归还11.31亿元,未归还14.61亿元。
上述占用资金主要用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股票质押融资本息、大股东投资等用途。
其中,年同济堂控股占用资金合计万元,已归还万元,未归还万元,主要用于同济堂控股归还银行借款,对外投资等用途。年同济堂控股占用资金合计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同济堂控股及其关联方融资本息。年同济堂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合计15.68亿元,已归还7.35亿元,未归还8.33亿元,主要用于同济堂控股偿还融资本息、工程建设、对外投资等用途。年同济堂控股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合计6.29亿元,已归还3.03亿元,未归还5.98亿元,主要用于同济堂控股偿还融资本息、归还借款、支付投资款等。
年5月,同济堂借壳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并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15.51亿元,其中支付重组交易现金对价7.81亿元,拟用于3个募投项目7.7亿元。年6月至年4月期间,同济堂以预付工程款的名义分别向中胜建设、汉唐电力等4家公司累计支付1.62亿元,中胜建设、汉唐电力等4家公司将上述资金同日转回至同济堂医药,用于支付股利及日常经营开支等方面。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占募集资金总额(7.70亿元)的21%。同济堂在年4月披露的《关于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年6月披露的《关于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最后,同济堂还涉及为控股股东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不履行相关程序及不披露。
年1月,同济堂为控股股东同济堂控股承担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0亿元基金份额收购义务事项提供担保,年3月20日,申万宏源证券因同济堂控股未按期履行合同提起诉讼。年4月30日,法院裁定冻结同济堂控股、同济堂、张美华、李青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10.8亿元。
年9月同济堂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锯洲资产融资2亿元事项提供担保。年8月16日至年9月11日,同济堂控股至到期日未能全额偿还,锯洲资产提起诉讼。年9月9日,法院裁定冻结同济堂控股、湖北同济堂控股科技、张美华、李青、同济堂医药、武汉卓健投资、新疆嘉酿投资、同济堂银行存款人民币2.02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同济堂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基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对*ST济堂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对张美华、李青夫妇给予警告,并合并处以万元罚款;对*ST济堂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魏军桥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还对张美华、李青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魏军桥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图片来源:公告截图实际上,去年10月,*ST济堂就披露了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此后,应张美华、李青、魏军桥的要求,证监会在去年12月6日举办了听证会,三人及其代理人就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证监会则进行了复核。而复核结果则进一步披露了*ST济堂财务造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细节,包括从银行调取的公司账户资金流水与公司会计账簿记载的银行资金收付存在重大差异,实际走访数据与公司账务确认数据不符,纳税记账造假等。交易所对股票实施停牌除了证监会的处罚之外,*ST济堂也一直是交易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