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昆明市检察机关起诉欺行霸市人数上升.7%供图
12月15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伴你行”——昆明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昆明市检察机关严厉惩治影响经济发展的黑恶势力犯罪,与年相比,起诉非法高利贷人数上升.3%;起诉操纵经营人数上升90.1%;起诉欺行霸市人数上升.7%;起诉插手民间纠纷人数上升68.1%。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黎介绍,全市检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一视同仁、一体保护、一碗水端平,不搞“公私有别”,更不搞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人,提起公诉人;批捕妨碍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类犯罪26人,起诉39人;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人,起诉人;批准和决定逮捕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人,起诉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对于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犯罪,批捕人,起诉人。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持续强化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刑事诉讼监督,年以来对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不批准逮捕97人,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不起诉人;对涉民营企业家羁押案件审查件,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19人。
张黎介绍,年4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监察室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以来简称“昆明片区”)设立,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昆明片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互联互通枢纽、信息物流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等功能,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妨害自贸区有序发展创新改革的各类刑事犯罪,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洽谈机制,先后就昆明片区行政诉讼、国有企业改制、服务保障企业法制宣传等多项工作进行定期会商,确保为昆明片区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
典型案例:
检企合力整改让民营经济走上绿色发展“快车道”
昆明市西山区某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饲料级磷酸氢钙的民营企业,市场占有率达20%,年产值约9亿,在职职工余人,为地区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
年4月全国人大执法组在云南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胜威公司存在含磷扬尘和淋溶水污染环境的问题。9月,最高检对该案挂牌督办,省院王光辉检察长督办此案。
经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自年起就开始持续进行污染防治工作,但没有一个综合全面的整治方案,总是老问题刚治理好了,又产生新的问题,整治效果不佳。对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王光辉检察长和昆明市检察院李晓红检察长多次到企业实地考察,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由检察机关出面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全面评估,结合企业存在的问题,分别向4个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性地提出了督促整改的建议。在检察机关、政府行政机关和企业的共同努力、综合治理下,诸如废气排放、防扬散、防雨淋的系统工程、石膏渣库的复植复绿等一系列问题得到了整体有效地治理。并通过了区、市的验收。
企业整改后,发展持续向好,目前正在筹备建设白肥深加工生产线。
保就业促发展办案救厂两不误
云南某地知名企业家钱某某,因违法办理保外就医和减刑,被依法予以收监执行。而钱某某在农信社的万元信用贷款即将到期,新的贷款难以审批到位,公司面临断贷的巨大风险,一家有着二十多年历史,三百余名员工,利税余万元的民营企业危机重重。面对这一系列难题,钱某某第一个想到的是办理他专案的检察官,于是他狱中给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赵明副检察长写了长达余字的求助信。
不能“办了案子、垮了厂子”。收到求助信后,昆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赵明副检察长多方联系,找到某金融机构了解钱某某信用贷款的情况,多次与公司财务人员、金融机构会商,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为该企业解决了这万信用贷款问题。同时,昆明检察机关还积极协调监狱管理局在疫情期间为钱某某开通“绿色通道”,通过远程视频会办理了包括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股权代持、重要人事变动等公司事务。
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该公司平稳度了难关,恢复了昔日的生机与活力。把检察工作由案内向案外延伸,检察机关的积极行动,既救活了一个当地知名的民营企业,更保住了多人的饭碗。
不诉后这家企业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
昆明市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案被移送富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何某很多行为都受到了限制,公司的经验活动也因此受到很大的影响,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一个原本蒸蒸日上的民营企业面临发展危机。
如何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救活这个企业,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一方面组织骨干力量,认真调阅卷宗、核查案情。调查中发现:何某某案发后及时报警、自愿认罪认罚、在被害人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的情况下,积极主动承担了33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双方已达成谅解。另一方面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县政协和企业所在工业园区了解情况。经了解,这家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产值过亿的民营企业,有名员工,是该县的纳税大户之一,企业经营正规有序,何某某本人也一向知法守法。基于此,年12月,富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何某某放下了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企业生产经营,年企业销售额逆势增长20%,实际增长40%,缴纳利税余万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何某某带领员工,不眠不休,连续奋战在生产一线,积极捐赠防疫物资,并承担了全省近三分之一的消毒剂生产任务,为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
打掉保护伞卸下非法债
年,原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某某利用担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的职务便利,在审理何某某诉李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违背事实枉法裁判,致使李某某背上三百余万元债务。李某某企业因无力偿还非法债务长期停产、濒临破产。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年,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对王某某涉嫌枉法裁判案开展调查。
办案人员实地走访了受害企业,察看停工停业的厂房,详细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证实了王某某放纵何某某等人利用“套路贷”等非法形式,肆意侵害被害人李某某及其企业的利益的事实。
检察机关依法建议法院对涉及李某某相关民事案件进行再审,最终法院撤销了何某某诉李某某系列案件的民事裁判,为李某某及其企业卸掉了三百余万元的非法债务。
何某某利用“套路贷”等非法形式肆意侵害他人企业利益,依法被认定为恶势力。涉案法官王某某被认定为恶势力保护伞,最终因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该案成功打掉了保护伞,为当地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云南创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刘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确认返还刘某某购房定金元。后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以“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将创利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后,法院才向创利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创利公司当即履行了还款义务。创利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在互联网广泛传播,严重影响了企业形象,导致多笔交易未能正常进行。创利公司向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查明,法院未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即将创利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违反法律规定,且“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的失信情形缺乏证据证实。检察机关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裁定作全案屏蔽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对创利公司的不良影响。
民事检察监督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保证执行程序的公正性。本案中,作为昆明市本土民营企业的创利公司现有职工数十人,法院未经送达执行通知即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违反法律规定,检察机关通过对执行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及时发布“涉疫征收征用相关法律问题解答”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明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在积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过程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积极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昆明市院第七检察部结合行政检察工作实际,在今年2月及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办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行政检察业务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今年3月,按照高检院第七检察厅关于加强涉疫行政争议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的部署要求,昆明市院在省院的指导下,聚焦涉疫征收征用问题,成立由昆明市院第七检察部及五个主城区院行政检察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通过与当地卫健部门、文体旅游部门、疫情防控指挥部等部门的对接和沟通,在对昆明五个主城区34家民营企业及酒店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对外发布了“涉疫征收征用相关法律问题解答”,为疫情防控期间及疫情结束后涉疫征收征用相关主体依法、合理解决可能存在的行政争议,民营企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安心、良性、持续发展。该调研报告,获得云南法学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