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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昆明市统计局
昆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4号)要求,我国以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01
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增加人,增长31.53%,年平均增长2.78%。
02
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1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3人减少0.32人。
03
地区分布
14个县(市)区中:
官渡区、五华区2个区常住人口超过万人;
盘龙区、西山区、呈贡区3个区常住人口在50万人至万人之间;
安宁市、寻甸县、嵩明县、宜良县、禄劝县和晋宁区6个县(市)区常住人口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
东川区、石林县和富民县3个县区常住人口少于30万人。
城市功能核心区[4]常住人口为人,占63.16%;城市功能拓展区常住人口为人,占23.83%;城市生态涵养区常住人口为1364人,占13.01%。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富民县、嵩明县、寻甸县和安宁市10个县(市)区常住人口数量增加;
东川区、宜良县、石林县和禄劝县4个县区常住人口数量减少。
从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在昆明市常住人口总数的组成结构来看,自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
官渡区常住人口数量超过五华区跃居第一位,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比重从13.27%提至18.94%,上升了5.67个百分点;
呈贡区常住人口数量增加明显,占比从4.83%提至7.68%,上升了2.85个百分点。
04
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
男性人口为人,占51.16%;
女性人口为人,占48.84%。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6下降为.74。
05
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
0-14岁人口为人,占14.98%;
15-59岁人口为人,占70.62%;
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4.4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0.49%。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0.5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1.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3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12个百分点。
06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
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
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
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
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到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到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减少到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减少到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人,文盲率[5]由3.95%下降为2.49%,下降1.46个百分点。
07
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
居住在城镇[6]的人口为人,占79.67%;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人,占20.33%。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67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市功能核心区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包括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态涵养区包括东川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5.文盲率是指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0-15岁人口为人,16-59岁人口为人。(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