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警示提醒,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昆明公安交警支队持续推进“五大曝光”行动。近日昆明交警曝光了一批全市查处的“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名单”。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获悉,曝光中全市网约车车辆违法千余次,另外实名曝光了7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01
年9月22日晚上,十大队工作勤务安排,在昆明市北京路与源起街交叉口附近进行集中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大约22时,民警发现一辆云AF19xx号牌电动自行车行驶过来,示意该辆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停车后,用酒精检测棒测试后,酒精检测棒发出了警报,驾驶人万某某经现场吹气检测其结果为98毫克/毫升,已达到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事故形成原因:饮酒使人注意力分散,反应时间延长,产生视觉障碍,视力降低,心态不稳,极易疲劳,电动自行车,车速快,饮酒后容易失去平衡,行驶过程中极其容易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险,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02
年10月11日,嵩明交警在嵩明其他县乡路杨林开发区路段进行交通安全检查。15时52分,一辆电动自行车由马坊向开发区方向行驶,执勤人员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涉嫌饮酒,便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mg/ml,由于李某某涉嫌实施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现场民警依法扣留其电动车,作进一步处理。
事故形成原因:醉酒会让人意识不清,在驾驶非机动车时,不仅把握不住方向,而且对外界车辆、人流判断不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十分危险。同时,电动车上路俗称“肉包铁”,一旦摔倒或者发生事故,电动车驾驶人没有任何保护,血肉之躯与坚硬的地面、钢铁相博,后果可想而知。
03
10月14日上午7时46分许,四大队民警在碧鸡路与大渔路交叉路口处查获一起超员的违法行为,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据了解,车上驾乘人员均为同一个工地的,为了方便上工,便“挤一挤”,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
事故形成原因:对超员车辆来说,载客越多,车辆重心位置改变越大,行驶中偏移、侧翻的概率也越大。同时,超员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转向稳定性下降,进一步增加车辆侧滑、翻车的风险。在客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
04
年10月07日15时25分许,四大队民警在环城南路与双龙桥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沿巡津街由南向北驶来,该面包车前号牌挂着一块尤为显眼的红布,疑似故意遮挡号牌。民警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男子称驾驶证忘带了,且号牌上的红布是小孩子在玩耍时挂上的,并不是自己故意为之。随后,民警责令其摘掉红布,并对该男子进行了现场教育,在告知驾驶人违法事实、执法依据后扣留了该号牌为云AXX的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事故形成原因:机动车号牌是识别车辆的重要标识之一,驾驶员为了逃避违法行为的处罚,在号牌上动起了歪心思,遮挡号牌,最终也逃不过民警手掌心,被民警一眼识破。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10月事故多发路段
一、G85银昆高速昆明段,国道高速公路,系昆明连接滇东北的主要通道,道路线形复杂。其中寻甸段海拔高差大,弯多坡长,桥隧比高;嵩明段、空港段进出匝道多,车辆通行频繁。雨季汛期高陡边坡路段塌方、落石风险较高,部分路段多雾,追尾碰撞及二次事故多发。尤其是8月发生一起追尾导致4死4伤的较大事故之后,9、10月份嵩明段、空港段相继发生“9.09”“10.23”一次死亡2人事故。
安全提示:请谨慎驾驶、降低车速、注意观察,严禁疲劳驾车、酒后、超速行驶。车辆发生故障和事故后请“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最大限度避免或降低二次事故损害后果。
二、京昆线系国道二级路,部分路段坡长、坡陡,沿线村庄密集,临水临崖较多,货运车通行量大,道路沿线机非混行,安全警示提示不足,极易诱发涉及货运车辆亡人交通事故,今年以来已发生涉及货运车辆2人及较大交通事故各1起。秋冬季节沿线存在团雾、塌方、落石等情况。
安全提示:行经该路段请注意观察、谨慎驾驶,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