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法院曝光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第十三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下列人员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信息
01被执行人姓名
吴建雄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罗免彝族苗族乡罗免乡居民小罗免村88号附1号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
()云民初号
标的金额
元
02被执行人姓名
陈汉青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镇永二村委会居民环城西路19号1幢2单元室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
()云01民终号
标的金额
元
03被执行人姓名
李勇
身份证号
531973****
家庭住址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镇永二村委会居民环城西路19号1幢2单元室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
()云01民终号
标的金额
元
04被执行人姓名
黎月粉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左里堡村委会刘家底村6号
执行案号
()云执恢42号
执行依据
()云民初号
标的金额
元
05被执行人姓名
陈生强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左里堡村委会刘家底村6号
执行案号
()云执恢42号
执行依据
()云民初号
标的金额
元
06被执行人姓名
许炜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东路35号3栋2单元1楼1号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
()云民初号
标的金额
元
07被执行人姓名
程伟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办事处威远社区居委会庆云街大柳树巷3号4栋号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
()云01民初号
标的金额
元
08被执行人姓名
程宇翔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办事处威远社区居委会庆云街大柳树巷3号4栋号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
()云01民初号
标的金额
元
09
被执行人姓名
吕正祥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中新街村号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
()云01民初号
标的金额
元
10被执行人姓名
赵丽萍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办事处威远社区居委会庆云街大柳树巷3号4栋号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
()云01民初号
标的金额
元
原标题:《富民县人民法院曝光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第十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