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
冬春救助发放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为切实保障受灾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富民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主体责任,对相关工作再推进再落实,增强冬春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救助物资送到每一户困难群众家中。
富民县应急管理局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富民县应急管理局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定》进行救助物资发放,将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金额等情况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审、局批”四步工作流程,落实申报审查程序;杜绝挪用、截留、优亲厚友、贪污救灾资金等现象,确保公平公正。
富民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细化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发放冬春救助资金万元、发放救灾大米12吨,其他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也正陆续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发放,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的和谐稳定,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编辑:昆明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