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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昆明3月16日电(记者白靖利)云南省纪委14日通报6起涉及扶贫资金违规违纪典型问题,12人因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国家扶贫资金等受到“双开”、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文山州广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副主任张林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收受他人贿赂。张林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共计54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19.5万元。张林先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昆明市富民县东村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余文辉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当。东村镇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组虚造农户领取苗木名册、虚开苗木采购发票,套取项目资金1.9万元,用于冲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超预算缺口资金。余文辉作为项目组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沧市沧源县班老乡政府原经济综合办主任杨荣明贪污挪用旧城旧房改造资金。杨荣明在挂钩班老乡营盘村、负责美丽家园旧城旧房改造项目建设期间,私自扣留营盘村二组低保户农户农业银行卡52张,从中挪用29.16万元;将其收取的33户建房启动资金自筹款30.35万元挪为己用。杨荣明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丽江市华坪县新庄乡边凹村第一党支部书记、边凹村三组组长李世华长期侵占扣留群众款物。李世华向新庄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领取核桃苗成活保证金1.56万元后,未及时退还给群众,乡纪委核查时才退还。李世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曲靖市陆良县龙海乡核桃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谢永刚等人虚报冒领国家扶贫资金。2014年4月,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谢永刚,党总支副书记李洪昆,村委会副主任李背书,村监委主任李加得,村委会委员兼出纳王玉荣等人虚报冒领补助资金12万元。其中10万元挪作他用。5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红河州建水县甸尾乡高楼寨村云普村小组违规收取低保金并进行二次分配问题。高楼寨村云普村小组违规收取19户低保户低保金计11.81万元,经小组村民代表开会商议后将其中的11.38万元发放给569位村民。云普村小组组长司春发、副组长白光明、妇女组长普春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