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
云南省水利厅发布
《云南省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
达标县(区、市)名单公示》
共16地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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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
东川区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富民县
曲靖市
马龙区
富源县
师宗县
保山市
隆阳区
楚雄彝族自治州
武定县
双柏县
牟定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
漾濞彝族自治县
临沧市
临翔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沧源佤族自治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开远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号)要求,云南省水利厅对申报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县(区、市)开展了技术评估和现场验收。现将通过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验收的县(区、市)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年1月5日至13日,共7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水利厅反映。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周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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